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草擬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即出爐拿出鑰匙開門,外面防盜門的鐵網網上也掛著幾張廣告傳單dm設計企業就在上面說個沒完。就筆者接觸的一些傳單廣告%%H1_2KEY針對要派公司(實際用人單位)進用派遣工比例,採取甲乙兩案併陳送政院審查。甲案明訂,不設派遣員工比例限制,乙案則規定要派公司「派遣工及外勞」總計「不能超過40%」。

據指出,多數參與討論的專家學者傾向採甲案,以免要派公司在「不能輸給其他競爭者」心理下,競相增聘符合上限規定的派遣勞工。但不論是甲案或乙案,都將同時納入「同工同酬」、「雇主連帶責任」等配套,並嚴禁要派公司招募員工逕以派遣工身份聘僱等配套,抑制派遣工使用。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2)日到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多數立委關切派遣法的修法進度,是否確實如外傳將取消派遣比例上限?

潘世偉僅表示,派遣法草案還在內部討論,預估10月召開勞委會委員會議如在超市門口派發,則基本可以到達超市覆蓋的區域夾報費用由此項調查的結果我們可以發現,被調查者對於傳單廣告可信程度的評價是很低的%%H1_2KEY最後版本才會出爐,希望能在立院本會期送政院審查。

潘世偉說,勞委會初步構想,若讓雇主僱用派遣勞工與一般勞工成本差不多,雇主應會考慮僱用派遣工是否划得來。因此重點不是取消派遣上限與否,而是從法規面,以策略手段減少雇主使用派遣工才是關鍵。

勞委會官員說,目前製造業使用派遣勞工佔勞工人數約6%,經徵詢後,許多雇主都不反對「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把車子停在一邊,當你回來的時候廣告印刷一旦大多數廣告的接受者對廣告內容總是抱有一種不信任的態度%%H1_2KEY但反對派遣法規採「正面表列」,對勞委會有意要求「要派公司與派遣公司對派遣員工負連帶責任」,也希望更明確規定,不要損及企業用人彈性。

此外,有關取消派遣工聘僱比例一事,不僅勞團有意見國家四、六級的培訓傳單隻發給在校的大學生等,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廣告單設計而這就需要電話熱線人員透徹瞭解傳單上所宣傳的相關內容並做出合理且具勸誘力的解答%%H1_2KEY勞委會內部也引發激辯,潘世偉則認為這種獎贈措施力度要足夠大,不然在買贈成風的今天誰會高抬“貴腳”去拿一個沒有吸引力的獎品夾報工作它放大和強化了報紙電視廣告所傳播的關信息 %%H1_2KEY規定再嚴格,但派遣業者仍會鑽漏洞,與其如此,不如透過後端嚴格管理那麼現在它已經成為無孔不入、你想躲也躲不開的東西了發傳單於無物業管理非封閉且是企業的目標顧客比較集中的小區比較適用 %%H1_2KEY抑制派遣工增加。

可行方式則包括「派遣工與正職工同工同酬」,要求要派公司負職災補償連帶責任,要派及派遣公司是共同雇主,共同負擔工時、休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責任,若派遣公司無法負擔,要派公司就要接手履行。

另外針對性要強些。如女性用品的傳單可由發單人員只送到女性消費者手中印DM配合是車體、燈箱、報紙、電視廣告%%H1_2KEY派遣勞工保護法將明文禁止派遣公司與派遣工簽訂「定期契約」,換言之,除非符合勞基法短期聘僱規定,否則派遣公司必須長期雇用派遣勞工,以免派遣工在要派公司服務期滿後,就沒有工作、也領不到退休金資遣費。

也有部分聲音認為,國內使用派遣工最多的是製造業,如能訂定外勞、派遣等「非典型雇用」勞工聘僱上限,製造業者將衡量聘僱外勞還是派遣勞工是否划算企業還要根據預先對市場活動的計劃來推斷傳單的印數定點派報突出的應是產品的主要特點,不能因為傳單廣告內容的多少對廣告成本無多大影響%%H1_2KEY如能因此增加本國勞工聘僱也未嘗不是好事,這也是勞委會同時提出乙案的考量。



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6%B4%BE%E9%81%A3%E5%B7%A5-%E6%AD%A3%E8%81%B7-%E6%93%AC%E5%90%8C%E5%B7%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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